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云南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探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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摘要:“双师型”教师自1991 年由王义澄教授提出后一直是一个热门话题,很多学者从不同视角进行研究,至今还没有一个完整准确的定义。“双师型”教师既传授专业文化知识,又进行实践
“双师型”教师自1991 年由王义澄教授提出后一直是一个热门话题,很多学者从不同视角进行研究,至今还没有一个完整准确的定义。“双师型”教师既传授专业文化知识,又进行实践技能的示范和指导,是理论和实践并重的高素质复合型教师,是高等教育教师类型中一个重要类型,现已成为现代职业教育的主力军,承担职业院校学生的职业“引路人”,具有教育性、职业性、实践性等鲜明特点。[1]“双师型”教师的使命是传授知识并进行实践指导和德育,同时进行职业训练、传授经验、展示谋生或创业技能,帮助学生获得自身存在的意义并追求幸福人生。[2]目前,我国已有八个省级政府的教育部门制定了职业院校“双师型”教师认定制度,开启了省级“双师型”教师资格认证工作。[3]云南地处我国西南边陲,经济发展相对落后,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能力并重、具有双职称的“双师型”教师和教学团队数量和质量不能满足高等职业要求,现还没有启动省级的“双师型”教师认定工作。本文探索建立云南高职院校“双师型”教师认定标准,以期为即将启动的云南省“双师型”教师认定工作提供参考。
一、“双师型”教师内涵建设
高职院校“双师型”教师主要针对专业教师而非针对所有专任教师,专业教师才具备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的能力。对专业教师进行“双师”认定,目的是提升教师实施人才培养工作的岗位职业能力,而非授予教师“资格”或“称号”,专业教师的岗位职业能力(教学、实践指导、教研与服务)才是“双师型”的核心。[4]
高职院校“双师型”教师认定标准体系的建立,为高素质复合型教师的培养提供指导,为“双师型”教师专业素质能力建设提出基本要求,成为高职教育教学实践的基本规范,是引领高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发展的基本准则,为高职院校教师资格准入、培养方式、晋升、考核等工作提供基本依据。
二、高职院校“双师型”教师岗位职业能力
(一)教学能力
高职院校培养人才主要是面向基层、生产、服务和管理一线的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,把学科专业知识、学习技能、实践技能有机结合的过程,“双师型”教师突出教书育人实践能力,教授学科专业理论知识与实践技能,为实现教学目的、完成教学任务所具备的知识、技能与情感态度的能力。[5]
(二)实践能力
高职院校实践教学体系是以“行业模块+专业平台”为基础,以第一课堂课程实践教学(实验、实训)为主体,以第二课堂实践教学(学生社团、培训、竞赛、科技活动)和第三课堂社会实践(实习、毕业设计、跟岗实习)进行职业能力培养的体系,原则上实践性教学课时占50%以上。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,实践将专业知识与生产实践进行有机结合,能够提升个人基本素质,培育职业精神,提高知识运用能力。
(三)科研能力
科研能力是探索、认识未知职业教育规律的能力,高等职业教师科研主要是具有收集整理文献资料、统计和编辑信息,对实践教学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进行理论研究的能力,提出自己的见解,进而探索和发现新的教学规律、教学方法和模式,从而提高自身素质,提高教学质量。
(四)服务能力
社会服务能力是高职院校职能之一,主要服务于区域经济,为区域经济发展提供充足的人力资源。通过提供社会服务,高职教师可以把社会服务实践中获得的经验和技能引入课堂,充实授课内容,提高教学质量。
三、高职院校“双师型”教师认定
(一)认定范围
“双师型”教师的主要工作是教学(理论和实践),认定范围也是在高等职业院校从事教学任务的人员,包含校内在职专任教师,还应包括经学校聘任、承担高等职业院校教学任务的校外兼职教师。
(二)认定条件
“双师型”教师需独立承担理论教学和实践指导工作,校内专任教师一般承担教学任务2 年以上能掌握基本教学方法,才能基本保证教学质量。校外兼职教师虽实践经验丰富,但教学规律不熟悉,一般承担1 年以上教学工作,经考核合格,才能把实践工作与教学进行有机融合。
职称是专业技术人才学术技术水平和专业能力的主要标志,高等学校教师职称现分为教授、副教授、讲师、助理教师,助教职责是教学辅助工作,担任部分课程的讲课工作;讲师的职责是系统地担任一门及以上课程的讲授工作,指导实习,指导毕业论文、毕业设计、课程实验等教学工作,参与科研研究和社会服务工作;副教授职责是任两门及以上课程的讲授工作,设计教学实验,指导课外实习、毕业设计、毕业论文等教学工作,参加科学研究、社会服务及其他科学技术工作;教授除担任副教授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外,还要承担3 门及以上课程教学,组织、领导本学科教学、实践、科学研究等工作。
文章来源:《云南化工》 网址: http://www.ynhgbjb.cn/qikandaodu/2021/0222/766.html